在2023年,网站优化方案编写仍然是提升网站可见性和增加流量的关键步骤。首先,进行关键词研究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了解用户搜索习惯和行业趋势,选择与网站主题相关且有潜在流量的关键词。其次,要优化网站的内容,确保内容质量高、有价值且符合搜索引擎算法要求。在关键位置使用关键词,提高页面的可读性和关联性。同时,建立高质量的内部链接结构,以便搜索引擎能够更好地索引网站。此外,注重网站的速度和移动设备适配性也很重要,因为用户体验对于搜索引擎排名至关重要。最后,定期检查网站分析报告,监测流量和关键词排名变化,根据数据调整优化策略,不断改进网站的可见性和用户体验。
如何做好网站URL路径优化?
网站URL路径优化“技巧”
如下:
1、优化动态URL路径中的参数
动态的URL路径由于出现了一些参数,例如:“?”“%”“”,这些都表示一个参数,注意!如果这些参数超过3个,那就必须选择做伪静态路径了。
因为,首先是页面出现动态URL路径,会影响用户打开页面的速度,严重的有可能会导致页面打不开的情况,这是动态路径的一个弊端,所以会影响网站的整体优 化情况。然后,就是动态URL路径的页面是时常发生变化的,不像静态页面那样的稳定,因此,动态URL路径一方面是不利于用户的记忆,另一方面是不能给搜 索引擎一个好的印象。最后,如果动态URL路径做了伪静态之后,就必须要做好robots.txt的屏蔽措施,如果没有做好屏蔽,就会产生大量的重复性的 动态页面内容。
2、优化URL路径中的层级数量
网站URL路径设置的层级数量不能太深,因为,如果设置得太深的话,搜索引擎蜘蛛是很难爬取到这些路径页面里的内容的。这里红客seo博客给大家说明一下 吧,一般情况下,中小型的站点建议控制在三层以内,从搜索引擎的角度分析,搜索引擎会认为中小型站点的URL路径层级三层就足够展示出所有内容了,如果路 径超过了三层,那么,搜索引擎会认为这些内容是不重要的,所以蜘蛛就会比较不会抓取超过三层以上的这些内容了。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页面所在的层级越少,就说明页面里的内容越重要,因此,它的收录和排名也就越好。
3、优化URL路径中的字符名称
网站URL路径中的字符名称,不能出现中文字符,一定要使用英文字符来代替,而且最好是以全拼的拼音形式,来作为二级栏目的路径名称来使用,因为,如果使 用中文字符作为网站的URL路径,那么,搜索引擎是不能识别出来的,也就是代表这条中文字符的URL路径不能被抓取了。网站URL路径的后缀使用全拼的拼 音形式,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用户的记忆,另一方面也利用搜索引擎的抓取收录。
以上由潍坊网络营销师李金风为你解答
优化导航信号设计的措施包括?
1.全局导航必须清晰醒目。全局导航一般体现为一级目录,用户和蜘蛛可以通过它深度访问网站的所有重要内容,主导航上方的栏目以文字链接进行引导。
2.网站导航需要文本作为超链接。用fash按钮或图片作为链接进行美颜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这些按钮中的链接很难被搜索引擎蜘蛛程序发现,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图片加载慢,无法显示,fash被屏蔽。
如何制作完善的网站优化方案?
网站定位,关键词,长尾关键词,网站合理布局,之后注重网站初始权重,以后做外链,内链在布局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再有就是时效性。
自定义关键词怎么优化?
要更精准地优化定义关键词,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关键词的上下文:关键词在不同的领域或场景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所以需要确定关键词所在的具体上下文,以便更准确地定义。
2. 查阅相关资料和专业资源:查阅相关的书籍、论文、行业报告等资料,了解关键词在该领域中的定义和使用方式。同时,寻找相关的专业资源,如词典、术语表、标准规范等,以便获取更精确的定义。
3. 借鉴权威机构和专家的定义:有些关键词可能已经被权威机构或专家所定义和规范化,可以参考他们的定义来更精确地定义关键词。
4. 细化关键词的范围和含义:将关键词进行细分和分类,明确其具体的范围和含义,避免模糊和歧义。
5. 与相关人员沟通讨论:与领域内的专家、从业者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获取更准确的定义。
6. 不断更新和修正关键词定义:随着领域的发展和新知识的出现,关键词的定义也可能需要不断地更新和修正,保持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因此,定期审查和更新关键词的定义是很重要的。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更精确地定义关键词,并提高其在相应领域中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商品缺少规格尺寸怎么优化?
以下是一些优化商品缺少规格尺寸的方法:
1. 改变产品分类:如果缺少某些规格尺寸的商品很难满足消费者需求,可以考虑将它们归为一个不同的产品类别。这样,消费者就不会感到困惑,而且还能更轻松地找到自己想要的物品。
2. 提供详细的尺寸说明:在商品页面上提供详细的尺寸说明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该商品的尺寸和适用范围。这样,即使缺少某些规格尺寸,消费者也能够看到这些商品是否适合他们的需求。
3. 提供其他可供选择的规格尺寸:如果您无法为某些商品提供所需的规格尺寸,可以尝试提供其他可供选择的规格尺寸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求。这些可供选择的规格尺寸应该是与该产品相关的,并且可以满足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
4. 收集消费者反馈:通过向消费者进行调查,您可以了解他们感兴趣的尺寸和规格,并提高产品的相关性。同时,您还可以了解到哪些规格尺寸的商品需要加入您的产品线,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5. 扩大产品线:扩大产品线是另一种优化方法,特别是当您的网站缺少一些规格尺寸的商品时。您可以向供应商介绍您的需求,并增加产品线,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计算机系统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系统优化? - 178****8326 的回答
一、恢复到经典Windows界面在桌面上单击鼠标右键,选择“属性”命令即可进入“显示属性”的设置窗口。这里共有“主题”、“桌面”、“屏幕保护程序”、“外观”和“设置”五个选项卡。在当前选项卡的标签上会有一条黄色的亮色突出显示,默认是“主题”选项卡,这里我们只要在“主题”的下拉选单里选择“Windows经典”,立即就可以在预览窗口看到显示效果,同时,外观选项卡的内容也会随之进行更改。注意:WindowsXP中“主题”和“外观”选项卡是息息相关的,只要更改其中的任何一个选项,在另一个选项卡中也会看到相应的改变。二、恢复“开始”菜单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感觉新的“开始”菜单还是挺方便的,对系统资源的影响也不大。如果你喜欢过去的经典菜单的话,用鼠标右键单击任务栏空白处,选择“属性”菜单,进入“任务栏和开始菜单属性”的设置窗口,选择“[开始]菜单”选项卡。选择“经典[开始]菜单”即可恢复到从前的模样了。三、取消任务栏的分组相似任务栏按钮功能分组相似任务栏功能的创意是不错,也确实能使我们的任务栏干净很多,但是如果把相似程序的任务栏按钮全部分组起来,真正使用时极其不便。原来只要一步操作即可完成的步骤现在需要至少两次操作才行。在浏览多个网页时,这种不便尤为明显。要取消也很简单,进入“任务栏和开始菜单属性”的设置窗口,选择“任务栏”选项卡,取消“分组相似任务栏按钮”前面的小勾即可。经过以上三个步骤,再看看您的系统,是不是感觉熟悉多了?建议:在牺牲最少系统资源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保留WindowsXP的“开始”菜单的风格,在界面上可以先选择“Windows经典主题”,然后在外观中选择WindowsXP的按钮样式,这样可以在视觉和性能上取得一个最佳的平衡。四、定制合适的视觉效果在WindowsXP中关于视觉效果的更改共有三处地方,一处在“显示属性”的外观选项中,一处则在“系统属性”的高级选项中,另一处则在“鼠标属性”的设置中。1、在“显示属性”的“外观”选项卡中,单击“效果”按钮,屏幕弹出效果设置窗口,按设置即可。2、在控制面板中找到“系统”,双击进入属性设置。切换到“高级”选项卡。然后单击“性能→设置”。好了,你应该看到了系统“性能选项”窗口,这下才是来到了我们今天修改的重头戏。系统提供了三种选择,我们可以根据需要来确认自己所需要的视觉效果。最简单的办法是直接选择“调整为最佳性能”就OK了。当然根据各人的喜好不同,自定义视觉效果才是最实用的。这里我建议各位保留“在文件夹中使用常见任务”,在系统操作过程中,有了常见任务可以省很多事的。至于“在窗口和按钮上使用视觉样式”这一项,如果前面的外观中你选择了WindowsXP样式按钮,那么这里是不能被更改的,即使改了也会被系统强行改回原样。现在再运行一些程序试试,你会发现系统负担轻了很多,硬盘指示灯也不会像刚开始那样频频闪亮了。就算你的系统很棒,去掉了这些视觉效果,你也会发现电脑“跑”得轻松多了。3、现在还有最后一处小地方,虽然对系统的影响不是很大,不过今天的文章若不提到这个那也就不像话了。从Windows2000开始,微软给鼠标加上了阴影效果,小小的鼠标给微软塑造的更加漂亮了。在控制面板中双击“鼠标”,进入“鼠标属性”窗口,然后选择“指针”选项卡,在最下面有个“启用指针阴影”的选项,去掉前面的勾就行了。注意:如果在优化之前你运行QQ时停滞现象非常明显,那么,进行 了这些优化工作以后,你的QQ又可以流畅如初了。五、直接进入WindowsXP有些朋友采用的是Windows98/XP共存,可是每次启动都会显示启动菜单,很是麻烦。实际上,从Windows2000开始就提供了系统启动和失败时的操作设置。具体方法是:通过“控制面板→系统→属性→高级”,点击“启动和故障恢复”的“设置”按钮,进入了设置窗口。在这里我们可以选择电脑启动时的默认操作系统、显示启动菜单的时间。当然如果你暂时不用或隐藏另一个操作系统,你也可以取消“显示操作系统列表时间”前的小勾来关闭启动菜单环境变量和错误报告的设置设置好环境变量,对于我们调节磁盘空间和管理临时文件有很重要的作用。在Windows9x时代,管理好临时文件和系统变量可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硬盘比较小的朋友。现在调节硬盘空间作用已经不再明显,但管理好临时文件对于系统的稳定还是有一定作用的。错误报告是WindowsXP中增加的一项针对程序兼容性问题采取的提示措施,一旦程序发生运行错误,系统可以收集发生错误时的一些信息,然后反馈回微软技术部。不过,大部分人是不喜欢这样的提示的,我们在这里顺手把它给关上吧。最底下两个按钮就是关于系统环境变量和错误报告的设置。点击“环境变量”按钮进入设置窗口,由于我们使用WindowsXP都是以用户身份登录,因此这里我们只要更改用户变量就行了。这里列出了“Temp”“Tmp”两个最常用的临时文件的系统变量,默认是放在系统安装盘的用户目录下,我们可以把这个目录指向安装盘以外的某个分区根目录,这样多少可以提高一些系统运行效率。而且对于其中的残留文件也可以随时进行手动删除。选择其中一个点下面的“编辑”按钮将弹出如图6的窗口,变量名不变,输入变量值,也就是默认的临时文件路径,如输入“D:emp”。两个变量的目录最好一样。错误报告就很简单了,在窗口上点击“错误报告”,弹出的窗口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关闭,一个是开启。接下来怎么做,你还是自己看着办吧。七、其他相关设置1、虚拟内存这恐怕是Windows家族不可缺少的尾巴了。尽管有人说内存足够大的话可以禁用虚拟内存,不过笔者不推荐这样。即使你的内存有512MB,还是应该适当地设定虚拟内存。关于虚拟内存的设定,从我的使用经验来看,256MB是比较适中的一个数值,如果低于这个数值,有可能一些程序的执行会出错,而且没有任何提示。现在大家恐怕很少有用32MB、64MB的内存了,所以也不必将虚拟内存设置得过高。2、系统还原这是WindowsMe中新增的一项功能,WindowsXP中也延续了这种做法。在图4的系统属性设置窗口中,切换到“系统还原”选项卡,选择“在所有驱动器上关闭系统还原”就行了。如果使用了系统还原这一功能,你可以针对每一个硬盘分区设置供还原用的磁盘空间大小,但是从微软给的提示信息来看,要想缩小空间的大小还不如禁用。3、自动更新当Windows有了更新时,自动更新系统会提示你进行Windows的升级工作,当然这项功能会在上网之后才会有真正的效果。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要想实现自动更新,系统必定会收集用户的电脑信息,然后传送到微软站点,通过反馈信息来决定是否要进行升级工作。这项设置也是在“系统属性”窗口,切换到“自动更新”选项卡可以看到这里有三个选择,我是选了最后一个“关闭自动更新”。好了,经过以上的优化设置,我们已经在不影响系统任何稳定和完全的基础上完成了对WindowsXP的改造工作,现在你的WindowsXP变得更有个性了!怎么样,很简单吧?赶� ��动手去做吧!环境变量和错误报告的设置设置好环境变量,对于我们调节磁盘空间和管理临时文件有很重要的作用。在Windows9x时代,管理好临时文件和系统变量可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硬盘比较小的朋友。现在调节硬盘空间作用已经不再明显,但管理好临时文件对于系统的稳定还是有一定作用的。错误报告是WindowsXP中增加的一项针对程序兼容性问题采取的提示措施,一旦程序发生运行错误,系统可以收集发生错误时的一些信息,然后反馈回微软技术部。不过,大部分人是不喜欢这样的提示的,我们在这里顺手把它给关上吧。最底下两个按钮就是关于系统环境变量和错误报告的设置。点击“环境变量”按钮进入设置窗口,由于我们使用WindowsXP都是以用户身份登录,因此这里我们只要更改用户变量就行了。这里列出了“Temp”“Tmp”两个最常用的临时文件的系统变量,默认是放在系统安装盘的用户目录下,我们可以把这个目录指向安装盘以外的某个分区根目录,这样多少可以提高一些系统运行效率。而且对于其中的残留文件也可以随时进行手动删除。选择其中一个点下面的“编辑”按钮将弹出如图6的窗口,变量名不变,输入变量值,也就是默认的临时文件路径,如输入“D:emp”。两个变量的目录最好一样。错误报告就很简单了,在窗口上点击“错误报告”,弹出的窗口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关闭,一个是开启。接下来怎么做,你还是自己看着办吧。
什么叫优化纸?
所谓优化图纸即图纸的深化设计,图纸优化常见的内容:
1. 布局优化:图纸的整体布局是影响视觉感受和使用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合理的布局可达到更好的设计效果和实际使用效果。
2. 细节优化:图纸中的细节内容往往影响着设计的完整性和美观程度,通过对细节内容的优化,可提高设计质量,比如去除冗余的线条、按比例缩放等操作。
3. 材质优化:在图纸制作过程中,初始材质的选择和调整对于最终的设计效果非常重要。通过选对合适材质、调整光影效果等,以达到更好的视觉效果。
4. 线型优化:合理的线型选择和调整也是图纸制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合理的线型调整,如加粗、变色、调整线宽比例、修改图纸样式等,可提高图纸的美观和表达效果。
5. 尺寸和比例优化:图纸尺寸和比例的大小是影响设计效果的重要因素。通过调整图纸尺寸、比例的大小等操作,可在不影响其他元素条件下提高设计效果。
2021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施行时间2019年10月1日
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省、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五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遵循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省、市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机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加强舆论监督,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曝光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建设营商环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第二章 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第八条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禁止颁布、施行歧视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排斥条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第九条 市场准入应当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进入。
第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简化企业开办程序,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自受理企业设立申请起到办结,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注销,按照简易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服务规范,保障市场主体依法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授权确定税率标准的,应当充分征求各类市场主体意见。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办税流程、拓宽办税渠道、简化涉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推进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第十三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办照即可生产经营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外,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场主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后,即可取得相关许可从事相应生产经营活动。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加强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满足许可条件的指导服务。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可以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创新惠及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推进金融产品信息查询服务,提高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便利度、申贷获得率。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取消各类违规手续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第十五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根据实际编制融资担保目录,明确项目类别、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和费用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六条 积极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建立交易目录清单,整合公共交易平台,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第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制度。应当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加强域内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
第十八条 积极推动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帮助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章 高效便利政务环境
第十九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政务服务或者公共服务,应当精简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优化流程。
第二十条 全面实行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网上办理比例,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方便企业和公众办事创业。
第二十一条 省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办事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信息,做到不同层级同一服务事项同一办理标准,实现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第二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审批服务系统,构建全省统一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申请人办事“一网通办”。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政府有关部门在政务信息化建设整合过程中,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改造对接,未实现数据交换共享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
第二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备案制等工作制度。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二十四条 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给付过程中,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企业和公众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办事窗口,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规划、产业、税费、融资、奖励、补贴、创业、创新、人才、市场等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在平台集中公开,建立涉企政策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及时为市场主体提供涉企政策服务。
第二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办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时,在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法定登记要件以外的材料。
第二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应当按照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要求,减少从立项、开工到验收的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持续降低办理成本。申请人在每个审批阶段,向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只需填报一张申请表,并附一套申请材料。
第二十九条 电力、供水、排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电力企业、燃气企业、供水企业、网络运营商在供电、供气、供水、网络运营过程中,应当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降低报装成本,提升服务的可靠性、稳定性、时效性。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海关、边检、交通运输、商务以及口岸管理等部门应当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简化通关、缴税等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优化港口物流流程,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货物贸易进出口环节成本。
第四章 规范公正法治环境
第三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第三十二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评估和清理制度,定期对其设定或者实施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估和清理。设定机关对其设定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设立行政许可的,不得设立行政许可。
第三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决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征求、合理采纳有关市场主体及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30日内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财政、发改等部门每年应当依法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
第三十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
对企业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15日内向司法行政部门备案。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结果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所需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三十八条 没有法律依据,司法机关不得对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依法需要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通知家属。
司法机关依法需要对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不得明显超标的额、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并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大“执行难”解决力度,严惩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行为。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固定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或者暴力抗法的音视频证据,采取罚款等手段依法处罚,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和改进执行监督工作。上级人民法院应当适时成立督查组,对下级人民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清理执行案款、办理重点督办案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全面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依纪依法问责。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行政赔偿或者补偿案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加大依法公开审理力度,扩大公众对审判过程的监督范围。
省、市、县人民政府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涉及数额重大且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赔偿或者补偿决定,按照有关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应当建立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能够依法直接处理或者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拒绝申请。
省、市、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调解能力。
第四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公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第四十四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工程建设、采购或者对合作者的自由选择;
(二)滥用权力袒护有关市场主体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缴纳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费用;
(五)未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强制对企业进行评比、达标、升级、评优以及鉴定、考试等活动;
(六)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征订报刊、图书、音像资料;
(七)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行低价购买产品;
(八)要求企业接受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培训;
(九)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
(十)要求企业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
(十一)将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
(十二)侵害企业知识产权,或者未经企业允许,公开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
(十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使用;
(十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五)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
(十六)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处理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制定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法,对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按责转办、跟踪督办,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将办理情况反馈投诉举报人。
投诉举报人弄虚作假、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记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档案。
拓展8890服务平台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功能。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受理的,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十六条 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督查、专项检查;
(二)受理投诉举报,开展调查、协调,调取有关资料;
(三)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督查;
(四)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五)通报、曝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四十七条 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代表及律师、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城乡居民代表等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协助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五章 诚信开放人文环境
第四十八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第四十九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诚信建设,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
(二)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有效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变化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迟延履行、迟延兑现;
(三)因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导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能兑现,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四)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规划、行政决定以及合同约定、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相应补偿。
第五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拖欠市场主体工程款、政府采购款等款项,应当与市场主体签订书面还款协议,并依法纳入预算。
第五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一)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与企业交流;
(二)组织企业家座谈,通报经济运行等情况;
(三)邀请企业家开展调研,了解行业发展现状;
(四)组织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的展销会、推介会等经贸交流活动;
(五)组织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宣传、产业提升、人才培养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培训活动;
(六)应邀参加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年会等活动;
(七)组织或者应邀参加旨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其他活动。
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或者组织上述活动,应当遵守住宿、交通、就餐等公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接受馈赠。
第五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
第五十四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第五十五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五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绿色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实行国际通行的环境和能源管理体系,加快绿色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低碳循环、节水节能、持续发展的绿色城市。
第五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扩大对外开放需要,积极完善外籍人员工作、生活聚集区域的教育、医疗、休闲、文化、商业、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具有国际化特色的人居环境。
鼓励和支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与本地高校合作办学,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根据外籍人才居住和引进等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鼓励境外学生来本省学习、实习。
鼓励本省医院与境外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和医学研究机构合作组建国际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机构的国际化服务能力。市属三级甲等医院应当具备为外籍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第五十八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打造立体式综合交通网络,提升交通运输质量、效率、安全度、便捷度,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租车、饭店、宾馆以及旅游市场等对外窗口服务行业管理,依法打击高价、欺诈等违法行为,提升对外服务形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按照下列方式予以责任追究: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处理;
(二)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三)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者解聘处理,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
第六十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
(二)拒不承认错误,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三)干扰、阻碍调查处理的;
(四)打击、报复、威胁投诉人、举报人、办案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六)与违法违纪人员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协从其违纪违法行为,或者为其充当保护伞的;
(七)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对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积极配合调查,并能够主动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由有关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六十二条 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深化改革中探索试验、敢于担当,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予追究责任:
(一)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
(二)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
(三)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
(五)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第六十三条 公用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并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12月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时废止。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能网上办理的一律推行什么?
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好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研究建设和运行实体政务窗口、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多种服务平台,供群众进行选择。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年底前全面完成跨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联网工作,一地办证、全线通行。推进货运车辆和营运证的年检年审异地办理。
☞ 推进信息互联共享。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编制数据资源共享目录。组织推进部级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建设。
☞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医药网络营销策划方案
一、市场分析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医药行业的网络营销已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趋势。目前,医药网络营销的主要形式包括搜索引擎优化、搜索引擎广告、社交媒体营销、电子邮件营销、移动应用营销等。针对医药行业的特点,医药网络营销策划方案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1.精准定位:医药网络营销需要针对特定的人群进行精准定位,例如医生、患者、药店等。
2.合规性:医药行业的网络营销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
3.信息安全:医药行业的网络营销需要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4.专业性:医药行业的网络营销需要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行业背景。
二、目标设定
根据市场分析,我们的目标客户主要包括医生、患者和药店。我们的目标是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额和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策略规划
1.搜索引擎优化(SEO)
通过对网站进行优化,提高搜索引擎排名,使得患者和医生可以更容易地找到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具体措施包括:
(1)关键词优化:针对医疗行业的特点,选取相关的关键词进行优化,如药品名称、疾病名称、医学术语等。
(2)内容优化:提供高质量的内容,包括产品介绍、医学知识、健康资讯等,吸引患者和医生的访问。
(3)网站结构优化:优化网站结构,提高用户体验,使得用户可以更容易地找到所需信息。
2.搜索引擎广告(SEA)
通过搜索引擎广告,提高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额。具体措施包括:
(1)关键词竞价:针对重要的关键词进行竞价,提高广告的曝光率。
(2)广告创意优化:设计吸引人的广告创意,提高点击率和转化率。
(3)广告投放地域和时间的优化:根据目标客户的地域和时间特点,进行广告投放的优化。
3.社交媒体营销
通过社交媒体的传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客户满意度。具体措施包括:
(1)微信公众号:建立微信公众号,提供医学知识、健康资讯、产品介绍等内容,吸引患者和医生的关注。
(2)微博营销:通过微博传播品牌信息,提高品牌知名度。
(3)社交媒体广告:通过社交媒体广告,提高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额。
4.电子邮件营销
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优惠信息,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销售额。具体措施包括:
(1)客户分组:根据客户的属性和行为进行分组,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优惠信息。
(2)邮件内容优化:设计吸引人的邮件内容,提高打开率和转化率。
(3)邮件发送时间的优化:根据客户的行为和偏好,优化邮件发送时间,提高效果。
5.移动应用营销
通过移动应用,提供便捷的服务和优惠信息,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销售额。具体措施包括:
(1)应用设计优化:设计易用性高、界面美观的应用,提高用户体验。
(2)应用推广:通过应用商店、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推广,提高下载量和使用率。
(3)应用服务和优惠信息:提供便捷的服务和个性化的优惠信息,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销售额。
四、执行计划
1.搜索引擎优化(SEO)
(1)关键词优化:根据医疗行业的特点,选取相关的关键词进行优化。
(2)内容优化:提供高质量的内容,吸引患者和医生的访问。
(3)网站结构优化:优化网站结构,提高用户体验。
2.搜索引擎广告(SEA)
(1)关键词竞价:针对重要的关键词进行竞价。
(2)广告创意优化:设计吸引人的广告创意。
(3)广告投放地域和时间的优化:根据目标客户的地域和时间特点,进行广告投放的优化。
3.社交媒体营销
(1)微信公众号:建立微信公众号,提供医学知识、健康资讯、产品介绍等内容。
(2)微博营销:通过微博传播品牌信息。
(3)社交媒体广告:通过社交媒体广告,提高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额。
4.电子邮件营销
(1)客户分组:根据客户的属性和行为进行分组。
(2)邮件内容优化:设计吸引人的邮件内容。
(3)邮件发送时间的优化:根据客户的行为和偏好,优化邮件发送时间。
5.移动应用营销
(1)应用设计优化:设计易用性高、界面美观的应用。
(2)应用推广:通过应用商店、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推广。
(3)应用服务和优惠信息:提供便捷的服务和个性化的优惠信息。
五、预算和效果评估
1.预算
根据策略规划,制定相应的预算,包括搜索引擎优化、搜索引擎广告、社交媒体营销、电子邮件营销和移动应用营销等方面的投入。
2.效果评估
通过对各项营销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网站流量、转化率、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不断优化策略,提高营销效果。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